台對大陸過氧化苯甲酰反傾銷案終裁——**應訴企業诠釋”善戰者贏“发表时间:2019-09-05 08:57 在承認市場經濟地位的前提下,如果一件商品在大陸賣10元(正常價格),在台灣賣8元,那傾銷幅度就是20%;反之,如果假設以替代國美國市場20元的價格爲正常價格的參考系,那麽企業的傾銷幅度就大大增加了。 目前,台灣“財政部”對大陸過氧化苯甲酰反傾銷發布終裁對**的應訴企業江蘇強盛化工有限公司課以4.73%的反傾銷稅率,其他未應訴企業則被裁決59.70%的高額反傾銷稅。值得一提的是,台灣給予強盛公司市場經濟池位,這也是台灣自2005年對大陸企業發起反傾銷調查以來,首次對大陸企業給予市場經濟地位的案例。 “一個人”的戰鬥 2009年12月1日,應台灣育宗企業有限公司的申請,台灣“財政部”對大陸進口的過氧化苯甲酰(70%-80%)啓動反傾銷立案調查江蘇強盛化工有限公司負責外貿事物的陳經理告訴記者,國內生産的過氧化苯甲酰並出口台灣的企業有很多,因此此次反傾銷及面很大,但具體的涉案金額不得而知。 強盛化工收到來自中國五礦進出口商會有關台灣反傾銷調查的消息,當即准備材料應訴。而後來他們才知道,整個行業選擇應訴的企業僅此一家。 代理本案的應訴方律師,北京德恒律師事務所任永忠律師向記者分析原因時談到,其他企業的出口量小,如果應訴的話要付出較大的成本,因比選擇不應訴可能是企業在權衡利益得失後作出的決定。 2010年2月1日,台灣“經濟部“貿委會”初步認定産業損害成立,並送交合“財政部”決定是否征收臨時反傾銷稅。 市場經濟地位之爭 考慮到強盛是民營企業,股權結結構比較單一,仁永志律師決定以市場經濟地位爲突破口,爲企業爭取一個比較低的反傾銷稅率。 任永忠律师说,市场经济地位对我国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对我国出口的反倾销请查上。如果我国具有市场经济地位,则调查将以我团国内价格为标准来确定我国出口价格是否合理。 “只有回內價格顯著高于出口價格,才能被認定爲傾銷如果我國不具備市場經濟地位,則常常以第三國國內價格作爲替代來推算我回産品的正常價值。”任律師告訴記者 任永忠律師舉了一個例子,在承認市場經濟地位的前提下如果是一件商品在大陸賣10元(正常價值),在合灣賣8元,那傾銷幅度就是20%反之,如果假設以替代國美國市場20元的價格爲正常價值的參考系,那麽企業的傾銷幅度就大大增加了。 由此可見,爭取到市場經濟地位濟地位對企業來講意義重大。 任永忠介紹,應訴團隊從政府控制股份及生産要素程度、企業定價及産出決定度、員工扁倮自由程度等各方面采集證據,向台灣“財政部提供符合市場經濟地位的信息,最終使強盛及其關聯公司獲得市場經濟地位這也是台灣自2005年對大陸發起反傾銷調查以來,首次對大陸企業的給予市場經濟地位的案例 如何因對此案件 事實上,強盛企業並未出現在涉案企業名單中,企業主動應訴的初衷被陳經理解釋爲“一次鍛煉的機會”。 陳經理坦言,隨著中國化工産品的出口增多,企業遇到的國際貿易摩擦越來越多,單過氧化苯甲酰一項,之前就同樣被反傾銷了一把。 陈经理指的是2007年韩国贸易委员会对进口于中国的过氧化苯甲酰进行反倾销调查。彼时,韩国 Hansol化学品公司提出反倾销调查,认为来自于中国类化学催化剂在韩倒的低价销售对本国产品构成了威胁。 但當時由于信息缺失,我們公司沒有及時應訴。”陳經理說,不過這一次,強盛不但沒有放過“機會”,而且成功地爭取到台灣對企業市場經濟地位的承認。 任永忠律師在總結這次案件成功的經驗時向記者表示,**,在立案信息公布後,企業應該迅速決策,及時做好應訴准備工作。反傾銷案件的應訴時間短工作量巨大,越早決定應訴准備時間越充分,對企業將越有利。 其次,企業應在律師指導下,根據實際銷售及財務數據,提前對自己的“傾銷積率”進行測算,以便使以後的應訴工作更有針對性。 第三,企業在選擇律師時,一定要考慮律師是否具有貿易經濟領域的專業背景,是否具有豐富的非市場經濟國家反傾銷應訴經驗以及良好的業績 |